咨询热线010-84856515
24小时专家热线010-84856515
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
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
网址:http://www.bjhhlv.com/
全国免费热线:400-007-0768 010-58236282
传真:010-58235542
市场咨询邮箱:huahanl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