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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水体资源及环境的保护。
1、江河资源的保护
对江河水体资源进行保护时主要是严禁江河两岸的工矿企业和居民生活点向江河中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对于污染严重的小工业,应限其“关、停、并、转”,或建立工业污水的处理措施。
2、湖泊资源的保护
湖泊区域开发旅游景区,一定要保证湖泊的水质不受破坏。作为城镇居民饮用水源的湖泊、水库,原则上不宜开发水上运动与旅游项目。
3、海滨资源的保护
海滨资源是指海洋与陆地的接触地带,其保护的重点主要是沙滩景观和海洋水质。
4、瀑布资源的保护
首先,保护瀑布水源的涵养。瀑布的上游要栽种大面积防护林,加强水分的保护,不得砍伐林木;瀑布周围应加强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其次,瀑布的上游严禁开办工矿企业,以免造成瀑布水质的下降。
5、泉资源的保护
在开发利用时先科学测定泉水的流量,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度开发,防止因过度开发导致泉水枯竭。
二、对大气资源及环境的保护。
要加强对大气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调整景区的能源结构,将污染较大的能源替换为较为清洁的能源,如液化气、太阳能、水电能等。景区旅游交通工具也要升级为使用无铅汽油和天然气的清洁车辆,提高汽车尾气排放的达标标准,景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要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三、对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如对火灾、山洪、地震等的预测监控,使可能受到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对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
对于自然景观,在其开发中要注意保存其原始状态,在必要时对其进行维护,切忌留下太多的人工雕凿痕迹;对于人文景观,要加强修缮和维护,保留其原有风格不变。
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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