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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主导的区域生态旅游竞争与合作
政府主导的开发方式是我国旅游开发的经验。政府间通过协调,对生态旅游的理念和内涵达成共识,为后期的生态旅游业的开发提供相应的保障,建立青藏生态旅游的协调机制,可大幅度提高青藏区域生态旅游开发的可操作性。
青藏生态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应争取中央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及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最大限度的政策优惠。青海和西藏还应将生态旅游规划纳入到当地整体经济发展规划中,开展长期的社区培训和能力建设项目,并负责生态旅游的规划和监督。同时,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开展对生态旅游业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其价值观和生态旅游的价值伦理逐渐一致。
旅游规划是旅游业发展的纲领和蓝图,是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旅游规划是一种经济技术行为,即应用适当的经济、技术资源,特别是智力资源,以使旅游资源由资源优势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过程。首先,青海和西藏应组织强大的、多学科背景生态旅游规划专家团队对生态旅游进行规划。其次,青藏高原的生态旅游规划必须在政府主导下有本土专家的参与,规划要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在青藏生态旅游规划中,应体现青藏生态旅游竞合的理念。
(2)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走出“形象遮蔽”,加强“形象叠加”
旅游竞争主要是源自旅游资源的竞争,旅游资源的开发方向直接影响到旅游形象的本底形象。因此,在青藏生态旅游的开发中,要尽量避免相似性资源的重复开发,在青海和西藏两个省分别重点开发本区域内最具特色的生态旅游资源并建立特色旅游形象,产生差异化形象,从而避免“形象遮蔽”效应的强化。如:青海的三江源生态旅游区和可可西里生态旅游区的资源特色和旅游形象是青藏高原其他省份所不可比拟的,可以进一步强化特色开发,而在“神山圣湖”旅游形象中,西藏的生态旅游区又胜出一筹,青海不宜过于强调开发这类生态旅游资源而加剧与西藏的竞争。另外,西宁作为西藏旅游的过境地,需要通过强化自身旅游形象,改善基础设施等努力来完成由“过境地”向“目的地”的转化。旅游“形象叠加”效应的强化,可以扩大区域旅游的整体吸引力,因此需要青藏在生态开发中进行合作和整体定位,强化该区域在生态旅游者心目中的认知。
青藏地区的生态旅游的开发主题可以定位为:以高原生态旅游资源和民俗风情为依托,打造富有特色的“世界第三极”生态旅游地,强化“万山之宗、万水之源”及“物种王国”的整体生态旅游形象。
在生态旅游形象的分担上,青海可以突出草原和水体的“万水之源”生态旅游形象,而西藏可以突出草原和山地以及“神山圣湖”和“植物王国”的生态旅游形象。总之,青藏高原的生态旅游开发应尽力做到通过差异性开发走出“形象遮蔽”,通过合作性开发加强“形象叠加”。
(3)线路组合:跨区域开发、建设“大环线”生态旅游线
旅游线路是旅游产品的表现形式之一。研究区域旅游竞争与合作,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处在同一旅游线路上的不同旅游地之间产业和产品的空间竞争与合作的关系问题,它是区域旅游竞争与合作的典型代表。而旅游线路的开发、必然涉及到跨区域的问题,这就要求在青藏高原生态旅游网络体系中的旅游线路开发从一定程度上打破各级行政区划界限,实现跨区域的旅游开发中旅游区域的竞争和合作。如进行青藏高原“大环线”生态旅游的开发。青藏生态旅游大环线在理论上指由交通线连接的、并在沿线分布具有代表性生态旅游资源的环状线,这条线也包括了青藏生态旅游网络体系中的一级网络体系和重要的二级生态旅游网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与三条主扩展轴重合。“大环线”生态旅游的开发目的,在于吸引进入青藏高原的生态旅游者能尽量长时间地在该旅游区域进行旅游活动,在旅游路线的选择上尽量不走重复线路,从而延长旅游者在青藏高原的停留时间,增加旅游流的长度,扩大旅游消费量。
(4)生态旅游市场开发:信息共享、整体营销
旅游经济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将相对集中的旅游资源从产品到产业结构进行优化,投入一定的技术和资金,并进行科学的管理和规划,适度规模的经营,就有可能出现旅游报酬的递增。旅游市场营销是旅游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环节,也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青海和西藏在市场营销活动中通过信息共享进行联合营销活动,不仅可以节约成本,还可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旅游形象的建设,引导和培养目标市场的潜在旅游者向生态旅游者转化,从而更好地实现生态旅游理念的传播和实践。
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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