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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旅游环境(定义):是以生态旅游者为中心,以生态旅游目的地为主要空间范围,并由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构成的复合环境系统,是指生态旅游活动得以生存、进行和发展的一切外部条件的总和。
2、生态旅游环境质量:是指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空间条件下,生态旅游区域环境总体(景观、旅游设施、社会经济)对旅游开发经营和游客的生理、心理及旅游活动的适宜程度。
3、生态旅游环境质量评价:是对旅游区的环境能够满足旅游活动需要的程度(即旅游环境质量的价值)进行量化分析或定性分析的过程。
4、衡量生态旅游区环境质量好坏的标准是:是否适宜旅游者及旅游地居民健康地活动和生活;是否适宜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是否适宜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增长的需求;是否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及经济效益。
5、环境质量评价步骤
(1)生态旅游区性质定位
(2)选择评价指标
(3)确定评价标准
(4)生态旅游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与评估
①自然生态环境质量②人文生态旅游环境质量评价③生态旅游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5)提出环境质量评价结论
6、生态旅游适宜性:指生态旅游区不同地块的自然与经济条件(如生态旅游资源、环境及社会经济状况)对生态旅游活动的适宜与否及适宜的程度。
7、生态旅游适宜度评价的作用:使生态系统能够最小程度地受到人类活动的干扰;为生态旅游区的功能分区提供依据;为生态旅游活动项目选择提供参考;为生态旅游区的管理决策提供理论基础。
8、生态旅游适宜度分析步骤: (1)确定影响生态旅游活动评价因子 (2)对所确定的因子进行权重赋值 (3)计算生态旅游适宜度指数 (4)生态旅游适宜度等级判定 (5)不同适宜度的开发建议
9、环境影响评价(EIA)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对生态旅游环境影响初步评价的结果可能出现三种情况:环境后果严重、环境后果不重要、环境后果不清楚。若环境后果不重要,则可进行生态旅游开发;若环境后果严重,或者否决进行生态旅游开发,或者改变开发计划以适应环境要求;若环境后果不清楚,则应进一步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
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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