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
规划设计旅游景区公共服务配套,最新颁布《旅游法》首次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在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明确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要针对性的保证旅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提升旅游景区旅游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是也落实《旅游法》关于规范旅游行业提供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
一、注重旅游公用服务配套中心的布局与开发
旅游景区开发过程城市的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厕所、公共标识、安全体系、汽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开发,提升旅游产业整体素质。重点旅游区要合理布局高中低档接待设施,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水平。重点特色旅游名县(区)要根据各地实际,突出地方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特色,强调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强化功能的配套完善,促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景观化、特色化。加大规划执行力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按照“规划先行,有序建设”的原则,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的品位和效果。
旅游景区要建成自然生态与人文环境相协调、畅通安全的人行步道和汽车通道。加快建设旅游景区供水、供电、通信等配套设施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旅游购物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大型购物商场、免税店、专业商品市场、品牌折扣店、茶馆、咖啡馆、酒吧和特色商业街区,逐步完善旅游城镇和休闲度假区的商业配套设施,使全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