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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特色小镇规划

安徽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相关介绍
  “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是安徽省结合本地实际,在多年的农村工作实践中提出的具有创造性的农村发展目标,同时也是面向现代化、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乡村发展战略。
  在以往的农村规划建设中,我们侧重于对村庄布局、建筑风貌、道路交通以及给排水等硬件设施的规划建设,一般来讲,都是本本主义,缺乏必要的弹性,无法满足 村庄发展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需求,导致村庄蓝图描绘的相当美好,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么无法落实,要么出现千村一面、特色不明显的现象,这对我国原本 多姿多彩、各具特色的农村来说是某种程度上的破坏。
    
  为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对于新农村的建设,在“硬件”上满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同时,应该注重硬件设施规划的多样性和特色性,实现村庄硬件设施的软性 提升。华汉旅认为村庄硬件设施的规划在遵守各项相关技术要求的同时,应该关注文化融入,凸显村庄文化特色;应该关注土地整治,实现土地效用最大化;应该注 重村庄绿化的田园化,最大限度保存乡村风貌;应该确保服务设施的弹性分布,确实做到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够打造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新型 村庄。
  对于此次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华汉旅认为应该高度重视村庄硬件的软性提升问题,从而高质高效地建设生态宜居型村庄。
    
  一、 充分挖掘地方文化,个性化建设美好乡村
    
  我国地域广阔、历史悠久,各地都有自身独特的风俗文化,素有“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说法。为传承传统风俗文化,凸显地方特色,在村庄建设中应充分挖 掘地方文化。总结我院的村庄规划经验,我们发现,能否充分挖掘地方文化对规划成果至关重要,对地方文化挖掘越充分,规划成果越能被当地政府及村民所接受和 认可,规划成果也越容易落地实施。村庄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要考虑其实用性,也要将村庄文化特色纳入考虑范围。建筑风貌上对村庄特色的挖掘,一些村庄特色设 施的保留和提升,村庄美化工程中文化元素的融入等都应该在规划中有所体现。例如,在编制云南腾冲和顺古镇规划时,我院相关专家及项目组成员在前期对和顺古 镇进行了系统的考察与研究,针对其600多年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深入解读,对其文化内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因此,在规划过程中,我院能够充分把握古镇发展脉 络及文化理念,因地制宜地对古镇文化进行提升,保持并发展和顺古镇“和谐、融合、随和、和睦”的文化价值,在古镇的风貌延续、民风传承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 成效。
    
  《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综合考虑地理、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关系等因素,将安徽省分为皖北片区、皖中片区、沿江片区、皖 西片区、皖南片区,实施差别化的美好乡村建设路径,这对于保留和传承区域特色,凸显村庄特性至关重要。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安徽坐拥淮河、长江、新安江三 大流域,形成淮北、江淮、江南多元的地域文化特征,由南向北主要依次形成徽文化、吴越文化、江淮文化和中原文化,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针对不同的片区进行系 统研究,除了各地不同的文化派系外,村庄对文化的响应程度也各不相同,还要针对具体的村庄进行专门分析与研究,在规划建设中加强村庄固有文化的挖掘并进行 提升,突出村庄自身特点,使我们的村庄规划不仅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也要着力加强地域文化的体现与传承,突出乡村特色,实现村庄差异化发展,达到生态宜 居目标。
    
  二、 关注村庄土地整治,实现土地效用最大化
    
  长期以来,我国的村庄建设都是自发式的,缺乏政府部门控制和指导,用地粗放,一直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随着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 施,村庄规划建设已经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同时,经过多年的“新农村”规划建设实践,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与技术,使通过编制相关规划来引导村庄进行合理有序 的建设成为可能。
    
  我们在镇村规划的现状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镇区及村庄都存在严重的土地浪费现象,如人均(户均)占地面积较大,空心村现象严重,土地资源利用低效等。同 时,由于缺乏相关规划的控制和引导,村民往往通过占用村庄边缘的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进行建设,而不是通过拆旧建新或是利用荒地、瘠地、劣地进行建设。这样一 来,就形成村庄人口规模不断减少、村庄用地规模却在不断扩大的现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严重不符,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控制与引导。
    
  据统计:安徽省2011年乡村常住人口约3294万人,全省村庄建设用地面积达1.14万平方公里,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接近350平方米,远大于安徽省城镇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也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就其建设总量而言,村庄建设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72%,与国家政策完全不符,必须通过规划促进村 庄建设用地集约型发展,不仅能够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也能够通过市场来流转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市场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与价值。
    
  安徽省以平原、丘陵和低山为主,平原与丘陵、低山相间排列,地形地貌呈现多样性。在村庄建设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特点,结合村庄产业现状、人口规 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制定村庄发展方向与建设规模,尤其要根据实际情况控制人均或户均建设用地指标,做到既能满足村民生活生产需要,又能高效利用土地。
    
  三、 弹性分布配套设施,切实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在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我国城乡发展中长期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市民轻农民”的传统观念,导致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对农村、农业及农 民造成的影响十分明显: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全,绝大部分村庄缺少必要的给排水设施,村庄环境恶劣;农民长期以来负担过重,文化素质及工作技能相对不 高,收入相对较低。
    
  因此,在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规划人员必须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根据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合理把握城镇化速度,积极稳妥引导农 村人口转移,使城镇化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形成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局面,积极完善农村的配套设施与社会保 障体系,切实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就我国广大农村的现状而言,大部分村庄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一般多以小学(含学前班或幼儿园)、村委和便民商店为主,部分配套有卫生所、活动室等设施,相对 镇而言,公共服务设施已不能满足现代农民的日常需求,而公共厕所、垃圾站、给排水等环境卫生及市政设施也严重不足或设施老化落后,需在近期内进行改造、建 设。
    
  《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要求,中心村配置“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 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中心(村“两委”及科技、就业、警务等便民服务场所)、公交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 理设施、公厕等内容;自然村配置“2+1”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包括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垃圾收集点。
    
  村庄规划中基础设施的分布不能单纯地依赖上位规划的规定,更应该实地调查村庄现状,了解村民需求,结合经济发展现状,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同时,考虑到城镇化发展趋势,适度超前规划。
    
  四、 打造良好生态环境,创建宜居田园村庄
    
  村庄生态环境和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是村庄硬件打造中的重要内容,由于绿化工程源于城市设计,生搬硬套的绿化工程规划往往会破坏农村的田园氛围,丧失村庄环境 的灵动性和许多功能。村庄内的植被不仅有美化环境的功能,还具有农业生产、儿童娱乐、乡亲聚会等多种功能,只有具备了这些功能的村庄绿化,才是适合农村发 展的绿化工程。
    
  《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中对环境美化做了细致的规定,从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村庄活动空间、庭院环境五个方面对村庄 环境美化做出了详细规定。绿化景观材料以本地品种、乡土材料为主,不宜采用维护成本高的绿化树种。《规划》的要求契合村庄实际情况,在村庄规划建设中应该 结合实际情况,切实满足村民多种需要,进行完善的绿化工程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