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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已经实践了一段时间。在此过程中,成绩是巨大的,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问题之一,盲目撤并村庄,片面理解城镇化。在某些省市,撤并村庄是一种普遍的现象。美其名曰撤并村庄乃“一石三鸟”:一可以节约耕地,二可以集中居住从而减少基础设施投资,三可以推进“城镇化”。当前,各地用地指标压得很紧,在每一个县直至省区都追求耕地的“占补平衡”,“占”是很容易的,“补”从哪里来?一是造假,二是反复。所谓“反复”,就是把过去退耕还林的地重新开垦,然后统计为新开垦地,过几年又把它退耕还林。还有就是把村庄撤并,认为是既可以推进“城镇化”,又能“创造”耕地的“良方”。有人认为,平均每户农居占地半亩左右,300多平方米,而城市居民人均只占用100平方米,通过撤并村庄,将农村居住密度提高到城市水平,地方政府可用的耕地转建设用地的指标就增加了。所以,目前基层干部对撤并村庄的积极性非常高。这种大撤大并浪费了巨大的资源(一般搬迁一个中等规模村庄需要3000万元投资,而整治只需500万元左右),这不仅会消耗大量建筑材料,破坏众多文化遗产,也忽视了农业生产的特征。
问题之二,盲目对农居进行改造,忽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有许多干部非常热衷于统一发放“农宅标准图册”,国家部委发,省里也发;大城市发,小城市也发。许多图册完全忽视了农民收入的差别化,完全忽视了不同地方的民居特色,也完全忽视了传统民居的节能特性。不论是陕西的窑洞、山西的半窑洞,还是徽派建筑,这些传统农居因充分利用了浅表地热能,冬暖夏凉,非常节能。而现代农居标准图册看上去很漂亮,但是并不节能节材。
问题之三,盲目地进行牲畜的集中养殖,片面地进行人畜分离。前段时期,猪肉价格的猛涨与部分地方盲目推行人畜分离有一定的关系。农民散户养猪一般是用菜梗、菜叶、剩菜、剩饭和农田里的杂草藤蔓作为饲料。猪是农户生产、生活循环生态链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扮演着分解者的角色。在城里被当作垃圾的剩菜、剩饭、烂水果和菜叶梗等,都是猪的饲料,许多农副产品加工的残余物也都可以用来喂猪。而把猪与住宅分离集中饲养,农民就不可能把那些剩菜剩饭端到几百米外的地方喂猪。原来把猪粪堆积起来,成为堆肥,然后再施回农田去,或者直接填进沼气池作为燃料。集中养殖之后,各户的猪粪混在一起,把整个分配循环链条打碎了,不少农民因养猪成本的提高而放弃养猪,许多已建的沼气池也因缺乏原料而废弃。
问题之四,盲目进行城乡无差别化的能源系统建设。国电公司“十一五”规划中写明,计划投资236亿元,解决老少边穷地区120万农户的用电。这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估算实际投资将达500亿元,也就是每户农户要平均投资2万到4万元,算下来这些钱几乎能给每户农户安装一套太阳能伏打电池系统,或就地建设风能发电站,这样产生的绿色能源不但为农民在以后的使用中省下了电费,而且也节省了国家电网的资源。另一个问题是,以城市供电模式用这么长的线路把电送到边远农村,70%-80%的电能都消耗在线路上面,农户实际能够用到的只有20%-30%。电费和效能怎么算?维修保养的成本也极其高昂。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后续问题,值得关注。
问题之五,盲目安排村庄整治的时序。北方某省市组织了一次教授下乡调查,教授们回来编了一个顺口溜:村里的路还是土的,农田小道都铺上了水泥路,因为进行了所谓的“标准基本农田”改造;水渠里的水是严重污染的,河岸上已糊上了水泥,因为推行所谓的农田“水利化”;农民饮用的自来水还没有,还要靠打井,玉米地里铺上了自来水管;村小学校舍还是危房,但是村里各种活动室已达10多个。经调查:一个100多农户的村庄,各种从上而下设定的“活动室”就达16个。实际上,各类名目繁多的活动室,除了一个社区卫生站外,农民都未必需要。但是每一个“室”都是上头带钱来建的“钓鱼工程”,建设时序常常与农民现阶段的实际需求脱节。
问题之六,忽视小城镇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小城镇发展的积极性很高,但是扶植的政策措施协调性不够,扶植的资金分散,没有形成推动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合力。缺乏有效的分类指导政策和措施,城镇的职能和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发展重点不突出。小城镇建设相互攀比、重复建设、产业同构的问题比较严重。小城镇建设的管理机制也不能适应各地实际发展和城镇化的要求。
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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