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以及生态环境,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在制定区域生态
旅游规划过程中,应遵循生态学规律,将保护置于优先地位,保持生态平衡。即在进行区域生态旅游规划时贯彻旅游环境承载力的理论,把旅游活动强度和游客数量控制在资源与环境的生态承载力范围内,保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要确定合理的环境容量,一方面关系到生态旅游的质量,另一方面也直接关系到旅游资源的保护;要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并兼顾旅游区各方面的公平发展与各方利益,使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与旅游环境相融合,在自然环境的容纳限度内,最大程度地实现生态旅游的经济效益。
生态旅游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应为生态环境、旅游开发商、当地社区居民带来长期的利益以谋求长期的发展。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条件下,经过形象策划,推出独特的生态旅游产品,再通过适当的广告宣传与促销来招徕高质量的生态旅游者,从而为其带来可分享的利益,促进生态旅游资源和环境利用的良性循环。
生态旅游采取负责任的旅游开发、旅游管理和旅游行为,对旅游者、旅游开发商、旅游管理者、旅游从业者以及当地居民等都有生态环境教育的责任和要求,通过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展达到生态环境教育的目的,促进各方面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使他们自觉做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者,并积极传播可持续发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