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指预测城市的发展并管理各项资源以适应其发展的具体方法或过程,指导已建环境的设计与开发。传统的城市规划多注意城市地区的实体特征。现代城市规划则试图研究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对土地使用模式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并制订能反映这种连续相互作用的规划。
(1)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又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另外非法定规划还包括城市战略规划、概念规划、城市设计等等。
(2)城市规划的内容是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地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3)
城市规划研究城市将城市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层次相当于从区域的角度将城市看作其中的组成环节;中观层次将城市看作是有若干个区组成的一个整体;微观层次具体到建筑空间和公共空间共同组成城市的立体空间。